2009年10月10日星期六

费解的举动

挺有兴致地看着一位姐妹的QQ空间。那位主内姐妹很高兴地将今年所谓的“祝圣圣油弥撒”的相片放在网络上。当我打开时,我大吃一惊。依据教会礼仪传承,祝圣圣油乃是在主教主祭,且与教区司铎共祭的情形下祝圣的。但在图片中,主祭明明是一位教区长,即一位神父主祭。这就令人费思了。一名司铎,无论是否是教区长,或教区负责人。倘若主教出缺,在行政上,他可以代为处理一些教区事务,但在礼仪中,他永不是主教。即非主教,又何来的主祭呢?要知祝圣圣油弥撒乃主教主祭,在与教区神父共祭的弥撒中进行的。司铎在圣油弥撒中,应重宣成为司铎的誓愿。试问一位仅是分享主教司祭职的神父,是否有权接受另一位神父的司铎誓愿呢?
教会的礼仪传承注重着职务的不同分享。司铎所分享的,是主教的司祭职。在地方教会中,司铎协助主教处理某地区的事务,但这并不意味着司铎可以取主教而代之。倘若如此这般,那是否可以以司铎聚首共祭来祝圣主教呢?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。
细看之余,不免看到了中国教会的缺,其为首的,是司铎礼仪培育的缺。怎样的礼仪表达怎样的信仰。怎样的礼仪亦表达出怎样的教会。所以我很怀着百般的遗憾,在不牵涉任何不敬的情形下,给QQ相册中写道:“身为区长的神父,依照教会礼仪传承,无权在圣油弥撒中主祭。这不是任何‘牧灵需要’所能取得理由的。”由于牵涉到某些神长的利益,请允许我不要将相片传入博客中。希望这类所谓“牧灵需要”不要再在教会的礼仪庆典中发生。这根本不是什么需要,这就是在舍弃,在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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